杨才友,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法律学学士,合伙人,中共党员。1996年进入军事检察院工作,先后任武警拉萨军事检察院检察员、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秘书群联处副处长、武警拉萨军事法院副院长、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保卫处处长、武警拉萨军事法院院长。
业务专长:
执业以来,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经济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业务,积累了丰富经验;常年担任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主要业绩:
1.成功代理四川国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无施工合同、原注册公司注销的情况下,为委托人挽回300余万元。
2.成功代理了多起患方起诉医方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均以医方存在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结案。
3.在代蓉起诉两位胞兄拆迁安置补偿款共有纠纷二审败诉后被起诉的情况下,接受代蓉委托,并到公安机关收集关键证据,反败为胜,为委托人代蓉一家挽回拆迁安置补偿款100余万元。
4.在为赖超涉嫌428万元合同诈骗案中,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定赖超合同诈骗犯罪145万元,判决量刑结果(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比检察院的量刑意见减少了五年零六个月。